
全文摘要:詹姆斯“决定二”视频原是轩尼诗广告。资深记者认为,此乃商业营销,有损其个人品牌,除非天价代言。其核心观点是:体育虽为娱乐,但此类操作有成本,不应轻率为之。
资深驻美记者鲍仁君发文谈到了詹姆斯的操作,内容如下:
关于詹姆斯这个“决定”,我说一下我个人看法。
首先,我大概知道不是退役,所以没有投入时间成本,也没投入感情成本,更没花钱。
其次,我一直信奉体育就是强身健体的娱乐,万事可调侃,奥运体操金牌也不是神圣的,不伤大雅都无所谓。
最后,除非轩尼诗开出了让詹姆斯无法回绝的价格,不然不应该这么干,因为这个事是有成本的,成本转嫁到了詹姆斯身上。